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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会计培训机构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25 10:29:0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31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内设机构10个,均为存量。(一)厅综合协调局的重要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以及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信访、保密、教育社区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局各项工作规范、计划、总结;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内报刊的编辑发行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议案;负责机关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干部工作生活和全局性重要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牵头协调教育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监督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负责学校年度评比表彰工作。(二)计划财政部门拟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全面统筹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统计工作;参与核对学校预算,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拨付、教育收费等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学校国有资产、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分配拨付教育经费,制定省、县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协调指导校园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基本教育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经费投入的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管理国家专项资金、捐赠、世界银行贷款等国外贷款;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和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工作;负责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会计结算中心的工作;负责撤并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三)政教法制科(学校安全管理科)研究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开展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负责涉法文件审查把关;负责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小学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教育;承担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协助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网络管理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食品卫生、校舍、实验器材和药品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学校重大安全事件;指导、协调学生人身损害责任保险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四)小学教育科(射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全县小学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和巩固全县小学义务教育;协助制定全县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优质幼儿园、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工作;指导小学教育改革和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的办学标准和教学计划,指导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校外教育、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教育、家庭教育等工作;协助管理全县小学教育社会力量和合作办学;指导巩固提高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普通话等级测试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县教师普通话培训和资格考试。(五)中等教育部门承担全县普通中等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和巩固全县中小学义务教育;协助制定全县中等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普通中学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星级高中评定工作;指导普通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的办学标准和教学计划,组织指导普通中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初中毕业证书的审核;指导学校开展民族教育、科普宣传和科技教育;协助做好全县普通中学社会力量办学、合作办学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教育;组织全县学生体育比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学校体育与卫生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学生体质调查采样;参与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协调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和人民武装双拥工作。(六)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部门承担全县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负责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撤销和调整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学制、教材、课程建设等,指导学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和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核工作;引导职业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和“产学研”结合;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常规管理、学校指导和年审年检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承担部门服务功能化的相关工作。(七)审计科负责全县教育经费、财务收支和年终决算的内部审计,协助有关有资质的审计机关对县级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基建维修项目决算进行审计,并实施监督;负的负责县域学校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系统内各项教育收费和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项资金的审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各乡镇教育内审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八)训竞部门研究制定全县体育赛事发展规划和赛事设置布局,负责体育赛事业务管理;研究拟订全县体育训练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教练员培训、考核工作,协助指导县竞技体育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协调、监督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编制竞赛方案,检查、监督竞赛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举办的各类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全县裁判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裁判员的培训和考核;负责审核、统计、公布各运动项目的竞赛成绩和县志,负责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的等级审核和申报工作。(九)群众体育科研究制定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健身计划;推动和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监督、协调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体育活动的开展;配合有关方面的指导,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群众体育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群众体育科研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群众体育协会工作;研究体育产业发展现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定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培育体育市场。(十)组织人事处承办县教育局党委具体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党建工作,拟定全县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县直学校人事工作和领导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学习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县学校、县直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和老干部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工作,协助有关关工委开展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培养和管理工作。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带头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统筹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的调配和招聘;承担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候选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县优秀教师的评选和组织工作。负责学校干部、教师的学术培训、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出国留学和来我县人员的相关工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承担公派留学人员选拔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督管理和初审论证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聘请外国专家工作;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此外,纪检(监察)机构、党群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