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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登记需要会计证吗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25 10:12:1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48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怎么办?

《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此外,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企业自查补缴税款是否要收取滞纳金?

根据《薛乐家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还应当自逾期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个人缴纳的年金能否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的个人缴费部分,未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项标准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残疾人单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企业安置残疾人的,在按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扣除的基础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享受安置残疾人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与每名安置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每名安置残疾人在本企业实际工作。(二)对安置的每名残疾人,按国家政策规定按月足额支付给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安置的每名残疾人实际发放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个人转让房屋、购房时缴纳的维修基金和费用,能否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根据《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纳税人转让住房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购房合同原件、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从其转让所得中扣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款以及相关合理费用。(1)房屋原值具体为:商品住房:购买房屋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缴纳的相关税费。(二)房屋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屋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将实际缴纳的维修基金计入房屋原值,作为手续费扣除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