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地患者因担心坐飞机不敢去医院的情况,十堰市财政局总会计师王成金在17日上午召开的十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第九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能够确保患者不因担心费用而不敢看病,各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王成金表示,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目的就是确保两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看病,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在资金保障方面。通过向上争取和本级预算安排、统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基本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各市县区已落实疫情防控资金。截至2月16日下午5时,全市各级财政已筹集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8509万元,实际支出18042万元,捐赠资金25909万元,支出1892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防控物资设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支出。目前,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有保障,财政部门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在政策保障方面。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医疗保障、财政保障、国库调度等多项财政支持措施。一是政府保障患者就医。对所有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财政部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就医。二是明确医务人员工作补助政策。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其他防疫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每人每天300元、200元的临时补助和一次性慰问品6000元。三是明确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
劳动者在工作中感染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补助。
在资金支付和监督使用方面。一是加快资金拨付使用。按照“先调度后清算、先预拨后结算、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指标在收到上级资金后当天下达。建立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国库资金保障应急预案。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密切监测国库资金保障水平,及时预判评估各县(市)区可能出现的财政保障困难,收集汇总全市应急资金需求,通过积极争取和本级调度,确保传染病病区改扩建、医疗设备购置、医疗用品和防控物资购置、肺炎患者救治费用等支出保障及时充足。二是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政策,及时开通“绿色采购通道”,对所有涉及防疫物品的政府采购项目,简化采购流程,建立健全各采购单位应急采购内控机制,切实保障应急防护物资和医疗设备及时采购。三是在采购和资金拨付过程中引入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性。按项目支出实际结算,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助,严禁超标准、超概算改造、改造,严禁用财政资金购置与疫情防控无关的设备、器材和交通工具。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接受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监督。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肖欢欢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肖欢欢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蔡灵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