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会(2013)26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各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南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省属企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类型、方式和内容
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行政、实训三大类。
(一)企业(含公司、企业):
1.学习内容及学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及会计处理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有关问题解读1号》、《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有关问题解读2号》等,共24个学时,具体学时及教学大纲将在南京会计管理网另行公布。
2.学习方式: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持证人员应当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行政事业单位(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1.学习内容及课时:《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改革相关规定等,共24课时。
2.学习方法:网络培训。
(三)实操训练:
未持证上岗或持证上岗但有实际培训需求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
选择市财政部门认定的会计实训基地参加初级会计实务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的,可视为完成当年及次年继续教育学时。
1.学习内容及学时:初级会计实务,72学时。
2.学习方式:集中面授、实际操作。
三、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单独实施”的原则。
1、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确定培训内容、方式,协调培训实施,负责培训机构管理。
2、各区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做好本地区面授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3.各主管部门、行业集团应当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实施网络培训
1.网络培训机构:学乐佳学乐佳学校。
2.南京市会计教育中心负责网络培训宣传、学习卡销售结算、网络运行跟踪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
3.持证人员凭学习卡登录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fwdt/kjgl)参加学习。学时结束后,到指定点办理年度继续教育核验盖章手续(见附件)。
(三)实施面授培训
1.面授培训机构: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包括主管部门、行业集团、社会培训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面授培训,应于2013年2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备案材料(备案登记表可在“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下载)。经市财政局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公布。
2.继续教育机构应聘用经备案合格的教师,按照全市统一教学大纲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要求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3.持证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可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加盖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
(四)上年度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通过线上培训方式补足上年度课程。
四、参加2012年“六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按规定可免8课时的持证人员,应通过网络培训,凭参赛号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购买学习卡。
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一)2012年度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试、中级、高级考试合格,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一次以上(含一次)考试合格的人员(以成绩合格时间为准);
(二)2012年度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发表会计论文。
对于视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持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有效证件(各类资格证书、成绩证明、发表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点办理报名盖章手续。
六、监督检查
(一)财政部门将对继续教育机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撤换,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依据之一,并由财政部门记录在案
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在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公布。
(三)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学乐的依据之一。
(四)持证人员调出会计从业资格时,需完成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七。2013年度企业和实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2013年2月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行政承诺从2013年4月1日开始,到2013年12月31日结束。
附:南京市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卡购买、验证及盖章地点
2013年1月21日
附件:
南京市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卡购买、验证及盖章地点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南京市会计教育中心
南京市湖南路狮子桥34号
83223448、83227810
江宁区财政局
江宁区珠山路364号区财政教育中心
52169153、52163246
溧水县财政局
溧水县永阳镇小东门大街3号
57207224
高淳县财政局
高淳县淳溪镇固城湖南路12号
57316109
浦口区财政局
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源路9号
58311877
学乐佳会计函授学校六合校区
六合区雄州东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57756425 57096209
化工园区财政局
六合区大厂新华西路95号3楼
5701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