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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会计培养方案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20 10:58:53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63

华东理工大学20名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I.背景

华东理工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项目主要依托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组建专家型师资队伍,精心设计教学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国际化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MPA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华东理工大学的特色和优势,华东理工大学MPA培养方向设置如下:

1.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

2.资源环境安全管理;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4.公共财政和税收管理;

5.地方政府与社区治理。

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综合考虑学生规模、专业结构和个人意愿,在上述范围内择优确定。

三、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具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聘政府部门和民间公共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由省级人事部门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统一要求审核盖章。非政府部门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资格审查表。

非机关人员招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采取在职非全日制学习的非全日制培养模式,为期两年半(学习期限可延长至年毕业)。学位论文应紧密联系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特别是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践。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高水平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课程考核合格者,论文答辩合格者,由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MPA)专业学位,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6月20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会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对照片未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7月11日至14日,网上缴费成功并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国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报名登记表,到省级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实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报考的不予补办。仅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0月16日起,教育部将开通20个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录取前进行(时间另行确定)。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考生申请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各一份,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必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资格审查表需测试

学生本人照片及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加盖红色公章。考生须在承诺书考生签字处签名,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打印本人学历资料,资格审查时提交。不能网上打印的,应至少提前两个月到“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报告。有关具体的认证方法,请参见。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共3门,包括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剩下的两个国家入学考试。

在职人员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联考学习时间为2010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下午14:30-17:00,英语。

八。录取与录取

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分数线由我校确定,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0日春季录取新生。

九、培训费用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生全部委托培养,培训费为每人1万元。培训费用在培训期间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年支付。

十、招生咨询

华东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五角403室)

18823719231 18823719231

传真:18823719231联系人: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