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各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满分均为100分)。2018年:各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100分)。2017年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100分)。新疆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55分(满分100分)。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5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55分),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60分)的,颁发自治区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在自治区有效;达到南疆四地州合格标准(50分),未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55分)的,颁发标有“南疆四地州”的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在南疆四地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