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南
考试导论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标准答案、统一评分标准。各省辖市财政部门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各地部委和省直单位会计人员资格考试由当地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
从2009年起,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2009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2日,报名确认时间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整个报名工作必须在7月31日前完成。各市务必在报名期间及时做好考生报名信息备份工作。
2009年采用会计无纸化考试的地区:常州、镇江、扬州要根据本地区报名人数,适当安排上机考试时间。
申请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会计从业资格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律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等3个科目。
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笔试和闭卷;初级会计电算化实行机考闭卷
考试时间
财政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或星期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的,由省财政厅及时通知各地。会计电算化科目
各市考试安排按照《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此外,采用无纸化方式的常州、镇江、扬州由当地财政局统一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管理
参加三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财经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全部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合格,才能获得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豁免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学专业学位(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内)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两门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包括: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化、审计学、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报考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财政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费
考试费由各市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各市财政局按规定标准向财政部门缴纳考试费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基础》考试费为30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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