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或单位为职工教育提供的费用,这项费用前期需要按比例计提,一般通过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核算。此外,还有职工教育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也是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了解的同学可以看看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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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另有规定外,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在单独核算的前提下,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3.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培训费、飞行培训费等空勤人员培训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4.核能发电企业为培训核电厂运行人员而发生的培训费用,可作为企业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参考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2018)51号);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012)27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公告);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20第2号)
第9名)等。
无论当期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实际发生,会计都需要以工资薪金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提拨备(注意不是按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计提拨备)。
应计时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职工教育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支出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款: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项等。
参考依据:
《企业财务通则》第41号令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补充说明:2021年4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就企业财务通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也继承了旧通则按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待遇原则。
看了上面,想必大家应该明白了什么是职工教育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不应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个部分,详细内容我们还是看文章的详细内容,有相关的参考依据,还想了解更多内容,点击下方链接领取免费会计实务培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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