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2019年中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水平评价合格人员登记表》自2020年5月11日起发放。现将我市有关发行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15日、5月18日至22日。
每日发放时间: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携带信息
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表原件。
他人办理证件领取的,需携带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配送地址
考核合格者应按选定管辖范围到相应财政部门指定地点申领证书。如不清楚个人报考所选管辖范围,请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个人证书管理编号,并按附件1查询所选管辖范围。
各司法管辖区领取证书的地址如下:
石家庄市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地点一览表
四、注意事项
1.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服从门卫管理,持证人员全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不聚集。按照工作人员指定的岗位和要求,办理领证手续。
2.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领取《水平评价合格人员登记表》。登记表由个人领取后填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有关说明见附件2。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附件1:登记司法管辖区查询表格
附件2:填表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