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2019年辽宁各地区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关于发放2019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丹东考区)的通知
各单位及持证考生:
2019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丹东考区)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逾期不予办理。成功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考生可进入学乐佳中级会计职称通道。只要考生填写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我们将通过短信提前提醒考生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考生及时预约。
二、取得证书需携带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1份。此表格必须用A4纸打印。
(2)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证书,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到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证书。
(3)提供近期同版免冠彩色二寸证件照片一张,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四)因故不能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人须代领以上材料、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三、领证地点
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丹东市人事局)二楼考试院报名室;
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
6日,月亮岛向西约1000米。
咨询3192771
IV.其他事项
根据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或者成绩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1:合资格人士名单
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模板)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1日
以上内容为2019年丹东市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核发通知信息,另有相关内容。考生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