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7年会计证年检工作已经开始了。年检做了吗?
介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山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即通常意义上的会计证年检”开始了!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山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有关驻晋单位:
根据《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17年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坚持求真务实、学以致用、因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不同性质,高级、中级、初级不同层次,统筹规划、分类组织、按需学习。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根据各类会计人员的实际需求,以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规范单位资金管理、加强单位内部控制为目标,继续推行“菜单式”学习。各市、各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行业需要,结合新出台的财税、会计等政策法规进行针对性选择,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学习其他内容。
(一)行政事业
1.政府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3.事业单位财务细则、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4.政府采购政策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策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7.《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8、《会计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二)企业
1.新修订或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解释
2.小企业会计准则
3.中小企业资金管理
4.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5.企业
会计信息化标准
6.最新财税改革规定和做法
7.关于规范“三去一降一补”相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
8、《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3)管理会计
1.战略管理
2.预算管理
3.成本管理
4.业务管理
5.投融资管理
6.业绩管理
7.企业管理会计报告
8.管理会计信息模块
(四)法律法规
1.会计法
2.资产评估方法
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学习方式
今年,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兼顾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需求的面授培训基础上,积极推行网络教育、远程教育,鼓励会计人员以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完成继续教育。
三。具体要求
(一)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注册工作规程》(晋财会(2016)1号)的规定,认真做好各类继续教育方式的注册工作。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与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内容更新相结合,及时登记每名会计人员在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学习成果。
2.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公布区内面授培训机构信息,认真督导检查各机构培训情况。一旦发现培训单位只收费不培训或少培训多收费的,要严肃处理,不认可其继续教育成果,取消其继续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要求
1.原铁道部由省财政厅直接管理的,结合工作实际转隶到地方单位
银行应当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履行备案手续。对不方便集中的建设单位会计人员,采取线上继续教育方式,做好相关宣传组织工作,确保继续教育学习效果。
2.省直部门(单位)要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和督促本部门(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学习条件。有能力和需要自行组织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省直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备案手续,精心组织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山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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