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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会计证报名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12 12:28:13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59

2020年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选聘总会计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临安区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区属医院)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临卫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公开选聘杭州市临安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区第一人民医院)总会计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甄选计划及职位

区卫生健康局所属第一人民医院编制中设总会计师1名,总会计师由区卫生健康局中层副职担任。

02

遴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能力和工作年限要求:熟悉财经法律法规,掌握会计、金融、审计、财税法等专业知识,在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负责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5年。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财经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以上医院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经工作经历。

6.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理财能力。

7.年龄要求。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8.户籍不限。

9.其他要求。遵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人员招聘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中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不得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回避情形。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务员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03

选择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行公开选拔。

(一)报名

团队介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止。

2.报名材料:自行下载公开选拔报名表1份(见附件1),本人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打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在职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论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称证书、从业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上岗证等,近期免冠蓝底一寸证件照片,个人理财硕士

说明成绩或经历、近五年获得的荣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二)资格初审

团队介绍

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第一人民医院根据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并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任何一个环节不允许报考人员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团队介绍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当天,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时需提供的全部材料原件和本人签字的健康申报表(承诺书)(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本次评选不受最低开仓比例限制。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考核)。具体考试(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团队介绍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第一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局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和组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决定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综合成绩是否高出

到低分的,依次补上。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团队介绍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员信息”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内享受用人单位中层正职相关待遇。经考核满一年,胜任总会计师职务后,任局管中层副职。

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是否递补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决定是否递补。

04

其他事项

1.本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要求计算至2020年10月14日,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有效证明为准。本次招聘涉及的年龄、任职年限、任职资格、专业(执业)资格计算时间统一至2020年10月14日。

2.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流程相关信息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公布。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

遵守《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总会计师公开遴选考试疫情防控指南》(附件2)。

五、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5日

1.《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选聘总会计师报名表》

2.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总会计师疫情防控指南

3.健康申报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