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受省财政厅会计处委托,现就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时间和地点由高级会计师确定。今年实行网上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登录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网站进行报名。如报名后不能按时参加培训,请于开课前10天通知协会。
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为学员办理继续教育确认手续(非高级会计师不予确认)。
参加培训人员不得携带家属和儿童。如有任何变更或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不得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报名和培训。
二、培训方式
今年的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安排,省总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按照企业、行政事业和相关专业分类,分班培训。培养地点以省内和3所国家级院校为主,适当选择部分国家级重点财经院校。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
1.管理会计的理念、制度与创新;
2.管理会计信息工具与实践;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运用及新税法下企业综合纳税筹划的实用技巧;
4.企业投资决策与融资规划的实际操作;
200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及税收风险应对;
6.现金风险控制;
7.企业投资风险评估;
8.项目融资的主要渠道和项目投资的风险防控;
9.战略绩效与平衡计分卡;
10.领导力提升与执行力;
11.集团公司资金管理;
12.大数据与管理会计。
(二)行政事业
1.预算法修改内容的分析与运用;
2.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及准则分析;
3.新规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4.税制改革进展与趋势分析;
5.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本省(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4月培训地点:新乡市;
5月培训地点:安阳市;
6月培训地点:信阳市;
7月培训地点:郑州市、洛阳市;
8月培训地点:南阳市、郑州市;
9月培训地点:平顶山市;
10月培训地点:焦作市;
11月培训地点:郑州市(行政管理一期);义马城。
(二)省外
(1)国家研究所
4月14日至20日:上海国家研究所;
5月17日至23日:厦门国立院;
10月11日至17日:北京国家学院(行政);
11月8日至14日:厦门国发院。
(2经高校(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5月培训地点:江西财经大学;
6月培训地点:东北财经大学;
9月培训地点:西南财经大学。
由于三所国立院和三所财经大学名额有限,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学员。
五、教学质量评价
为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仍将对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并采取匿名问卷调查的方式,及时了解学员对培训工作的反应,不断提高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质量。
六、收费标准
省班每期培训班为期三天,收费标准为500元/人;国院培训时间为六天,收费标准仍为4600元/人(不含交通费);三所重点财经院校的培养
时间为五天,收费标准为1200元/人(不含交通费、食宿费)。
《关于河南省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条款:
年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公告
3.天津市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公告
4.《关于宜宾市20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年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7.《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推荐培训教材20度目录》的通知
年高级会计师答疑注意事项
年高级会计师备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