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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兴业会计之家培训中心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9-29 08:53:0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69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编号:临2020-014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a)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经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2012年8月1日正式营业。

毕马威华镇综合办公室位于北京市,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广场2号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阅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对企业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业务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毕马威华振目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沈阳、南京、杭州、天津和西安设有12家分支机构。毕马威华振自1992年成立以来,未进行过任何合并或分立,各分支机构均自行设立。

毕马威华振建立了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和

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信息管理等方面对总分行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统一调配总分行及各分行资源。

毕马威华振的业务资质包括: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18823719231G)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编号:11000241)

?H股企业审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经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包括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3个。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一家在美国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英国FRC(英国财务报告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自成立以来一直是与毕马威国际公司有联系的独立成员公司网络的成员。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成员组成的全球性网络。2019年12月,毕马威会员遍布全球147个国家和地区,超过万名专业人员提供审计、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邹军为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4月1日起未发生变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员工总数为5,393人,其中合伙人149人,较2018年12月31日净增14人。

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共有注册会计师869人,其中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600余人。与2018年12月31日相比,注册会计师人数增加83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超过人民币3元。5%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28亿元(包括境内合法证券业务收入约人民币5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人民币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合计约人民币11亿元)。毕马威华振年末净资产超过4亿元。审计公司约400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3个,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总额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平均资产规模13亿元。毕马威华振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在行业拥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总行每年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职业保险并缴纳保费,覆盖北京总行及各分支机构。由于以前年度已计提全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均已购买职业保险,2019年无需追加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累计赔付限额之和超过8000万元,符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可以依法承担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员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要求的行为。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员工在中国境内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而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被监管部门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018年,毕马威华振先后两次被证监局决定出具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号》,上述警情被下发

出示函件的决定属于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等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作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作方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石坚,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坚全职任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现为拥有多年证券业务经验的审计合伙人。

本项目另一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思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杰全职工作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现为拥有多年证券业务经验的审计合伙人。

(2)质量控制评审员

本项目质控复核人员为宋晨阳,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宋晨阳在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拥有多年证券业务经验的审计合伙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而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监管部门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费用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费用根据业务职责、复杂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以及实际参与业务的各级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确定。2020年,该项目审计费用803万元,同比增加5。比上年度审计费多5%。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完整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完整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充分、适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