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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夏津会计培训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9-28 11:33:16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9

权威发布德州认定35个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夏津有2个

论利用研学基地资源促进中小学生学习

游学点评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和劳动教育的开展,让学生走出校园认识社会,接触自然。体验益智赋能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2号),现就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主、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重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学乐佳优秀文化、感受革命光辉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活做事,促进身心健康、强健体魄、坚强意志,推动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好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筹资多元、安全有保障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质量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具备基本条件的研学旅行活动模式。

障碍性强、安全责任到位、文化氛围健康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教育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求,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

实用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不同于日常生活的环境中开阔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安全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

四、主要任务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结合本地实际,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课程统筹考虑,推动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游不学”现象。

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主要包括知识普及、体验考察、励志拓展、自然观赏、文化游憩、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根据不同班级的特点和培养目标,不同研学旅行方向可以相互融合,并不断拓展延伸,逐步建立起小学以因地制宜、县情为主,初中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学校要以学生发展为本,突出学生主体性,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教学内容需要,合理安排不同类型的研学旅行主题,科学设计研学旅行线路,注重突出研学旅行的趣味性、知识性和专业性

建立研学旅行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实际和季节性特点,在每年3月至5月、9月至11月分6个月开展。小学四至六年级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安排两次集体研学旅行,每次1至2天;初中7至8年级每学年至少安排2次集体研学旅行(含研学工科、农科),每次1至5天;高中1至2年级每学年至少安排2次研学旅行,每次1至7天。鼓励中小学校在寒暑假组织学生参加主题明确的夏(冬)令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课程设置,鼓励在经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的劳动教育板块研究基地开展劳动周和校外劳动实践活动。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学生全员参与原则,通过整个年级、班级集体行动开展。对于因自身原因无法就读的学生,由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其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学习生活。学校可以自行组织研学旅行,也可以委托组织研学旅行。学校委托研学旅行,应当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委托企事业单位在学生研学旅行中的责任。

各中小学校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助教、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学校“研学旅行实施工作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每学期制定研学旅行计划,开发研学旅行课程,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过程资料收集归档。为研学旅行(以下简称研学旅行)提供现场课程、地接、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机构

基地),应符合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16)规定的研学旅行供应商行业标准,研学旅行基地应根据研学旅行主题和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教育目标,突出研学特色,有针对性地配置教育资源,编制研学旅行课程内容,选聘研学旅行指导教师,努力做到“一地一特色,一地学乐佳品牌”。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科研重要内容,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探索推进研学旅行的有效模式,研究解决研学旅行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引导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科学有序开展。

(二)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县市区教体局和中小学校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则,做到“活动有计划、行前有记录、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可以自行开展,也可以委托开展,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告知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路线、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研学旅行的事前培训和事后评估。学校要根据自身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以吸纳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的管理和安全,并与家长签订协议,明确学校、家长和学生的责权利。学校委托研学旅行,应当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委托该企事业单位承担学生研学旅行的安全责任。

(三)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县市区教体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形成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学生游学费用由家长承担,随行老师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应在活动期间进食

住房、交通费用要准确测算,并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研学旅行个性化服务产品,落实保险费用优惠政策。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积极探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的特殊照顾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减免。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活动等方式支持研学旅行。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后,学校要及时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向全体学生家长进行公示,告知活动方案、安全措施、收费项目等,取得学生家长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确保研学旅行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