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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会计证年检换证时间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9-23 12:17:1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23

学乐佳讯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会计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换发工作,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系统()查询本人证书。证件的发放、补办等待疫情缓解后恢复办理。

以下为通知全文: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当前,各级会计管理和会计服务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要求,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工作力度,落实行政审批“零见面”要求,积极采取网上办、电话办、邮政办等方式,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少公共场所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审批时限,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二、指导接受捐赠款物的会计核算工作

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指导本地区接受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公益、慈善等非营利组织,遵守接受捐赠款物的有关管理规定,遵循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核算等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三、积极稳妥做好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与审计客户的沟通联系,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时调整2019年年报审计计划,妥善安排疫情严重地区的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及时掌握2019年度报告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会计管理机构报告并向有关监管部门通报情况。

四、妥善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评估疫情防控对今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可能产生的影响,制定政策方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加强宣传,使考生及时了解相关动态。为帮助财会人员复习备考,做到“停工停课不停学”,部分在线教育培训机构为全省考生免费提供精品课程。详情请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专栏()查看相关公告。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会计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换发工作,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本人证书。证件的发放、补办等待疫情缓解后恢复办理。

五、适时调整会计人才培养计划

财政部将适时调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训(高端班)等国家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进度。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本地会计人才培训计划,做好与北京、上海、厦门国立院等培训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疫情防控期间,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鼓励开展线上培训,为会计人员提供更多

增设灵活、便捷、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六、畅通沟通渠道

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密切配合,通过网站、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及时公布会计管理服务事项,公布咨询电话,切实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邮编:050050;电子邮箱:kjc87888334。

与业务联系有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审批,1882371923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8823719231;总会计师培训(高端班),18823719231。

河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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