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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金湖会计培训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9-23 10:11:37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10

“会计继续教育简介”?学乐佳整理了金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各镇(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8)22号)和《淮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淮财奎(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我县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培训方式

全体会计人员可登录淮安市财政局网站(),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打开“会计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窗口,随时随地进入培训平台(平台咨询电话18823719231)。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习相关内容后方可参加线上考试;考试成绩统一导入江苏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往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须通过“年度学习通道”补学补考。

培训流程:登录/注册-选择培训年度-在线缴费-开始学习-完成课时-考试合格-打印继续教育合格成绩单(留存备查)-查询培训记录。

三、培训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继续教育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共需求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应掌握的政策解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应用、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内容,在平台推荐的课程目录中自行选择。学生需完成规定学时方可报考,考试范围为所选课程内容。

四、信用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制管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低于90学分(折算成每课时3学分),学乐佳所需科目不得低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得低于60学分。

凡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并视为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成绩证明、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地址:金湖县建设路118号;86883831)到县财政局财会科办理当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V.组织管理和其他要求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淮安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协调培训实施。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截至2020年2月29日,学习不得低于90学分。

(三)因故未完成上一年度(20-2018年)培训的,应报名参加当年继续教育(按原规定实行24学分制),学习和考试方式与2019年继续教育培训相同。

(四)相关人员应于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线上学习并参加线上考试。在截止日期前,学生尚未开始课程、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间或考试

达不到要求的,系统自动关闭,不保留相关学习记录,不确认当年继续教育课时。

(五)2020年4月1日后,通过网上考试的人员,也可通过市财政局“网上办事”栏目下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记录”窗口查询。查询网址为:。

(六)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七)财政部门将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违反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继续教育资格。

(八)将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作为报考、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往年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须于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往年培训任务。

(九)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姓名、身份证时,必须核对二代身份证信息,避免因信息有误而无法查询继续教育相关信息。

(十)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让会计人员早知晓、早培训,确保会计人员按时保质完成继续教育。

金湖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