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乐佳会计培训电话 联系我们:13826552124

下载APP

登录

桂林财政厅会计培训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9-22 09:41:36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50

“会计继续教育简介”?学乐佳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学员,应先参加信息采集。桂林市会计人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学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包括公共需要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共需求主体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执行和解释。专业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方式

会计人员可选择线上继续教育、面对面继续教育等学习方式完成2020年继续教育。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址:)“会计管理”栏目会计管理业务入口,填写登记网上信息,选择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在线学习,在线缴费,完成在线复诊

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和考试,填写相关培训调查反馈表,确保完成2020年线上继续教育学习。具体办理流程请在“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点击阅读《广西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业务办理指南》。

(二)面对面继续教育学习。选择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管理的面授培训班。具体组织面授学习的继续教育机构,要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习前后的备案登记工作,严格教学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其他方式。会计人员可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选择其他方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可以选择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专业会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专业学历(学位);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研究课题,或在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论文;公开出版会计账簿;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四、信用计量要求

参加上述其他学习方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其他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次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专业会议,折算成每天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专业教育(学位),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合格,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研究项目,每个研究项目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个研究项目

项目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会计论文在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纸上独立发表的,每篇论文折算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账簿的,每本会计账簿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著作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各折算为60学分。

五、继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

(一)2020年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管理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应当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记录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成绩,学习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和有关单位违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财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确认其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成果。

六、继续教育学分注册

(一)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有关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会计科目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等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计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取得的学分当年有效,不能结转下一年。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人员因病假、出国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其未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延期至下一年度。以其他形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还应在2020年继续教育年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新年度不能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和登记。

(二)根据2020年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已开通2020年广西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功能,参加2020年广西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须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栏目-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未登录系统并注册账号的,先注册,再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完成信息采集后,即可报名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学习。

上一年度已完成信息收集、报告、报送工作的,无需再次报告、报送。信息采集、上报、提交后,即可办理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等会计管理业务。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管理业务前,如需变更信息采集内容,点击“需要修改信息表”按钮,更新后点击提交,即可开展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等会计管理业务。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栏目-会计管理业务入口,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完成信息采集后报名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后,可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为体现节约原则,上述人员无需接受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书)。

2.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栏目-会计管理业务入口,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完成信息采集后报名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后,到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获取《广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簿》,登记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学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