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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会计学硕博连读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9-21 12:40:32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6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我校研究生硕士、博士连读管理办法。

第二条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修完规定课程并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第二章遴选原则

第三条我校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

第四条硕士、博士原则上在同一学科内进行。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应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并符合当年招生条件。原则上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应为同一人。

第三章遴选办法

第五条申请人须为国家计划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学位外语考试合格,修读符合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分。

第六条申请人应在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后提出申请(该课题为进一步研究所必需,与博士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符合博士论文立项条件),由导师推荐。

第七条报名者须经学科考试组(由三名教授以上组成)审核通过,不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八条报考人员须提交纸质报名审批表(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未提交纸质报名审批表或网上报名的无效。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硕士、博士研究生占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

第十条校内各专业应留出一定比例用于普招。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条录取前,申请人违纪、违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坚持博士研究生学习研究的,导师可提出意见,所在学院同意后报请招生办公室取消其录取意向。

第十二条本办法发布后,原有关文件暂停执行

停止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