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简介”?学乐佳整理了2019年宁夏石嘴山惠农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9)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我区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须登录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会计人员信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记入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共需求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共需求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共需求科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学时学分等,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48号)有关要求办理。
(二)专业科目
2019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分为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下内容中选择自学。
1.企业类别
(一)《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
(2)《关于权利》
《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政(2018)1777号);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四)《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财会(2018)30号);
(五)《永续债务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9)2号);
(六)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财会(2019)6号);
(七)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相关内容。
2.行政事业
(一)《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
(二)《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77号);
(三)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财会(2018)28号);
(四)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财会(2018)31号);
(五)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财会(2018)37号);
(六)《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旧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衔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工作的通知》(财会(2018)34号);
(七)《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解释第1号》(财会(2019)13号);
(八)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内容;
(九)政府会计制度相关内容。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以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两种培训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具体形式有:
(一)参加自治区财政厅认可的网络培训;
(二)由用人单位组织、上报的
经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财政、金融、会计等培训;
(四)财政部门认可的税务、审计等会计业务培训;
(五)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六)参加会计行业组织(团体)的培训;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专业学历(学位)(含中专,下同);
(八)承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研究课题,或者在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论文;公开出版会计账簿;
(九)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每年不得低于90学分。其中,公共需求科目一般不低于30学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专业科目一般不低于60学分,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每课时折算1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公共科目学分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48号)有关要求,
(二)专业学科学分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财政厅认可的网络继续教育并完成课程学习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分,并在系统注册。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时,由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通过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培训情况及相关表格
相关信息。
3.通过以下形式取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通过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向当地财政部门单独申报,并上传相关信息。
(1)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审计师全国考试,或中专以上会计专业教育当年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合格的,须提供合格材料或成绩单;
(二)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审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需提供完成培训的相关证书和资料复印件;
(3)参加会计专业会议,需提供会议相关文件;
(4)参加会计知识竞赛获奖或论文评选获奖的,须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
(5)承担会计研究项目且项目完成,或在全国性行业协会举办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的,须提供获奖复印件;
(六)发表论文或会计著作,需提供论文原发表的封面、目录(封面或目录页应包含刊号(CN)信息),或原专著封面、编辑页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参加自治区财政厅批准的线上培训,可登录宁夏会计信息网(),通过首页“宁夏会计人员网继续教育学习系统”,选择任一线上培训机构网站登录学习。
惠农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