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银行学乐佳市中心支行获悉,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林银发(2020)4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财金(2021)31号),经审核邮储银行报送的2021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信息,需支付2021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省级财政贴息资金、市级财政贴息资金和县级财政贴息资金。现向社会公示7天(2022年3月4日至3月10日)。如认为有条件或实际情况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系人:崔洪超
联系人18823719231
附件: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贴息一览表2021年第四季度创业贷款贴息申请一览表。XLSX
翼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