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青岛市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20日,补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至30日。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会计信息网(),点击页面右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图标进行报名。
青财会(2016)26号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区(市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有关驻青单位,各企业、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5月13日至16日。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小时。两科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考。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
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三、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2000)11号,以下简称《考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职尽责,爱岗敬业;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经济、统计、审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关于做好香港关于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第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5号)。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信息、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11月1日0时至11月20日23时59分,补报名时间为11月25日0时至11月30日23时59分。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青岛会计信息网(),点击页面右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图
标准,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登记个人信息,系统根据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自动审核报考人员资格。
(一)系统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善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进行个人留存。
(二)系统审核未通过的,采取现场报名。即报考人员于11月30日前,持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区办理(由市级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变更手续(报名期间地址、时间见附件)。信息变更完成后,由区(市级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报名(注:因市直财会人员已下放至区(市)管理,青岛市财政局不再办理信息变更、现场报名等事项)。
(三)所有报考人员请于12月5日23:59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并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成功。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费为每科56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注意身份证有效期。考试报名和考试时,考生所持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项。
(三)报考者应对所上传资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料应真实、完整,照片面部清晰、亮度适中。申请人缴费后,申请信息和照片不能修改。因填报信息、照片上传错误、漏费、照片不清等原因导致报名失败或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不要轻信社会培训机构关于会计初级资格的虚假宣传,不要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为报名
因报名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2017年4月10日前,青岛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有关事项在青岛会计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对答案雷同情况进行调查。如确认为同卷,将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签发证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发放和收缴工作。具体事宜请关注青岛人事考试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登记宣传。各区(市)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二)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各区(市直部门)要加强学习,熟悉工作流程,熟练操作软件;安排现场信息更正、审核和网上缴费指导,严格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对会计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信息有误的,各区(市直部门)要认真核实、及时更正,并相应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换发工作。
(三)处理欺诈行为。在注册过程中,发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弄虚作假的,要深入追查,严厉打击。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
序列号
现场报名地址(信息更正地址)
地址
咨询电话
1
市南区财政局
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市南区政府政务大厅二楼)
88729500
2
市北区财政局
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市北区行政审批大厅)
81632209
3
李沧区财政局
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66088331
4
崂山区财政局
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政务大厅D座二楼
88036069
5
城阳区财政局
城阳区山城路198号洋路中国银行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