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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会计证教育规定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9-14 10:27:2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22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我县2020年度公开招聘新任编外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2020年闽清县中小学、幼儿园共招聘新教师87名,其中:闽清一中6名,高级中学4名,初中17名,小学47名(其中5名为会计岗位,须具有会计、审计专业毕业证书),幼儿园13名。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以上计划招聘岗位及人数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闽清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上报名结束时,个别岗位无人报名的,空缺岗位调剂到小学岗位(不含会计岗位计划数5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2002年3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

3.遵守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申请人要求:高中、初中学科要求学生(或户籍人员)在福建省;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要求学生(或户籍人员)在福州市,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各级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录中被认定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阅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五)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编人员和我县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的编外教职员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招聘时间及报名方式:

1.时间安排

3月16日~3月22日:全省统一笔试招聘:符合闽教师(2020)1号文件要求的毕业生网上报名、缴费。

专项(研究生)招聘截止时间为3月15日下午5:30,面试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上午。符合报考闽清一中、实验中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职位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电子文档等方式到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电子材料投递邮箱:849429400;纸质材料投递地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联系人18823719231(办公室),18823719231(鲍老师)。

根据省厅通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原因,全省统一笔试时间、考试成绩公布、现场资格审查等事宜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完成报名并缴费。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闽清县教育局、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语文学科要求二甲)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从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每件一个。

(六)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取得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

(三)招聘考试及聘用办法

1.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合格者可聘用,下同)。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考试综合成绩按4:6计算(笔试成绩占40分,面试成绩占60分)。

笔试方式: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考试(考生自选报考科目)两部分。详见《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闽教师(2020)7号)。

考核合格且按笔试成绩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地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按规定可享受加分待遇的),在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中,按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方式:面试由闽清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教案和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对参加2020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闽教师(2020)1号规定的办法进行补充招聘。应聘条件将按照《闽清县2020年新增编外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执行。

专项(研究生)招聘:报考闽清一中、

实验中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岗位,须通过电话和电子文档到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由县教育局提前组织面试(不设笔试)。面试方式将通过现场或视频考核,优胜者直接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招聘信息表备注为专项招聘计划岗位的,优先用于研究生招聘,剩余计划用于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

2.组织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岗位纪律志愿服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科目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名列前茅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会计岗位的,也按会计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岗位学科仅有1人进入面试(会计岗位属于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学科),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的专项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3.聘用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组织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考生根据岗位的学科志愿,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具体学校岗位分配方案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4.优惠政策: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后,参照《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七条措施的补充通知》(梅委发(2018)16号)有关规定,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共3年。具体由县教育局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未遵守合同规定或违反诚信协议要求的,除按第七点“服务期限相关规定”处理外,双倍退款至日历

年收到的人才奖。

5.新招聘教师为编外人员,有空余人员后按有关规定纳入编制。入职前工资(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参照编制内教师标准待遇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参照2017年以来招聘的编外教师待遇政策。

四、评估方法

闽清县教育局对毕业生档案、学历相关证书(证明)进行审核,对毕业生在校表现及学历进行考核。考试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达到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