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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对一会计培训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9-05 08:41:05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1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8)10号)和《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现就2021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I.范围和内容 (一)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中、高级)的人员,或者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务、大数据、数字经济、产融结合等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需求科目。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业的学生,不再保留已累计学分。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通过“吉林省财政厅学乐佳”(网址:)进行继续教育报名,会计人员点击网站首页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报名。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法与学分管理 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低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低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在“学习型”中必须选择“网络教学” 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网上学习。选修课程后,不得随意中断或重选,否则不能记录重选课程前所学学时和学分。线上学习结束后,需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情况调查表》,方可视为2021年继续教育结业。 (二)作为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的,视为完成继续教育要求,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为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信用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线上继续教育的,按照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学时不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考核后,按当年累计修满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授课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收费标准继续沿用我省2020年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师45元/人/年,高级会计师180元/人/年。2019年前,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师50元/人/年,高级会计师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V.其他相关要求 (一)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足学前三年继续教育。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不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 工作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可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复审、学习乐家职务(职称)、高级会计工作者和高端会计人员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会计人员相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展情况,督导当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备忘录(2020)5号)同时废止。 附: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 一、吉林省普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 1.北京学乐佳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北京东大乐家科技有限公司(学乐佳学乐佳学校) 3.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4.上海国家研究所 5.上海学乐佳科技有限公司 二、吉林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 1.东北财经大学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6日 >>>初级会计考试QQ交流群:342502106 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