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黑名单几年可以解除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9-03 08:45:50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46
一不小心上了纳税黑名单,是不是很容易被撤销?
近日有消息透露,今年一季度,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新增税收违法案件795件。其中,偷税245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502起,虚开普通发票15起,逃避追缴欠税4起,骗取出口退税13起,其他类型16起。
2017年,在“大数据办税”“联合办税”的环境下,企业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如果企业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将受到多部门18项联合惩戒。你知道什么是税务黑名单吗?会计师在什么情况下会上市?怎样做才能尽量避免被牵扯进来?
什么是税收黑名单,如何公布?
税收违法黑名单是指纳税人发生部分税收违法行为后,税务机关将以黑名单形式公布,并会同发改委、工商、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实施处罚。
税收违法黑名单按季度公布,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由各级税务机关公布,可在各级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病例信息公布期限为2年。案件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应当退出公布栏,但税务机关应当在后台留存。
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布其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部分数字隐去);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部分数字略)。
二是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处罚情况以及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税收黑名单会是什么?
《关于修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公告》(20号第26号)明确“黑名单”标准如下
:
非法类别
案例公布标准
1.逃税(逃避缴纳税款)
查补税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任一年度查补税款金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总额的10%以上
2.未缴纳应纳税款阻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
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
3.骗取出口退税
金额没有限制
4.抵制税收
金额没有限制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金额没有限制
6.虚开普通发票
虚开100份或金额40万元以上
7.未经许可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生产者印章
金额没有限制
8.其他
虽不符合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
企业上税收“黑名单”,会计也牵扯进来
企业上了税收“黑名单”,不少会计牵涉其中,好事不做账,事总少不了。婴儿心里苦。会计“黑名单”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归类为:
第一类:已担任过企业会计。代理记账企业终止代理后,不到税务局办理会计人员变更,企业就违反了税收征管法,被列入会计黑名单。
第二类:从未担任过企业会计。但他帮助企业办理一次发票购买、申请一般纳税人、办理税务报告等税务事项,留下会计人员信息,企业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被列入黑名单,并与会计一起被列入黑名单。
第三类:完全陌生的企业。会计对这家企业完全陌生,也从未办理过任何业务,但税务局系统中财务人员的信息都是会计。该企业因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被列入黑名单,会计被列入黑名单;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以往在办理税务报告时,企业只需自己填写会计人员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即可。
您可以在税务局系统中留下会计信息,未经税务局核实。
以上三种情况,从业多年的老会计、在代理记账公司工作的会计都容易遇到。曾经上了全国税务系统的黑名单,被税务局拒付税款,无法开展核算工作。
“意外”上榜,是不是很容易取消?
按照税务局政策要求,异常企业修改财务人员,首先要接受罚款补缴税款,待解除异常情况后方可变更。此外,变更财务人员时,还需提供新会计人员的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身份证、从业资格证等。
对于失信企业,能否积极配合会计办理税收征缴事宜?众所周知,我国的征信环境非常恶劣。现实情况是,被列入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有的失踪了,联系不上了,有的不愿接受处罚,不愿缴税。能与税务部门办理的事情少之又少,会计人员单方面解除黑名单更是遥遥无期。
有会计说,我能退出吗?那么会计走了可以换财务人员吗?答案是企业必须合作。按照政策,财务人员变更需要提供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以及新任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和资格证书。会计无权未经同意调用老板的证照信息,老板是否招聘会计,新会计愿不愿意实名缴税,老会计管不了。
现实中的尴尬情况是,会计一年多联系不上老板,工资不发、费用不领,但又不敢停缴税款,因为一旦停缴,会计本人就会被列入黑名单。
会计人员如何做才能远离“黑名单”风险?
1.拒绝做假账、偷税漏税企业,尽量去正规企业
如果单位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被问责,单位负责人与财务负责人之间的关系是推脱不了的。企业带来巨大税收风险的同时,也让会计人员上了“黑名单”,完全无法执业,后果不堪设想。更严重的,涉及刑事案件,会计坐堂
监狱里有很多人。
自201年1月1日起,根据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保存期限由15年改为30年,总账和明细账的保存期限由15年改为30年。
30年,基本贯穿了金融人的整个职业生涯,是金融人每一步的足迹。
2.不要随意借用个人文件
经常有会计朋友问小编,她的朋友开了一家公司,想借“会计证”和“身份证”。你想借吗?小编觉得,借不到就尽量不借,不是说没有人情味,但如果受到牵连,连朋友都没有关系。
大家都知道,现在是实名制办税,会计的姓名、身份证、手机号、人像信息都会被记录下来。企业合法经营情况良好。一旦“黑名单”上有违法行为,退出难度相当大。详见前面的介绍。
3.不要随便调用会计证,以免因小失大
有的会计觉得工资太低,想通过挂靠证书增加收入。小编要提醒,挂靠证书是有风险的,本来挂靠证书是国家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它们是非法的,没有保护。挂靠在别人的地盘上,不干活就能拿到钱,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
例如,如果你的票据证书是挂靠的,事务所利用你的资格做审计工作并签上你的名字,你知道他们所做的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吗?如果是违法的,你能逍遥法外吗?真的值这点钱吗?准备打电话的会计要三思而后行。
4.做兼职会计一定要了解里面的风险
许多会计都有兼职工作的经验。例如,他们帮助许多企业记账。会计证考试暂停后,兼职会计越来越受欢迎,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兼职会计一般利用休息时间帮助企业记账,大部分兼职会计一天或几天就做了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或一年的账,导致企业当期生产经营不准确
真实、及时的反思。企业申报纳税时,只能预缴或预估当期销售额和利润,难以及时足额申报应纳税款。兼职会计通常只根据企业主提供的凭证做账,对企业经营情况知之甚少。有的甚至按照企业主的意图做假账,帮助企业逃税。
5.会计离职后,应及时变更财务人员信息
目前,税务系统法人、财务、股东信息逐步与公安、工商、银行、劳动等部门对接。如果被列入黑名单,社保、医保、出入境、贷款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财务人在离职和与原公司交接时,应注意是否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如果是,他必须去税务局更换财务总监,否则会影响下一家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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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黑名单可解除多少年
7月4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2018年上半年税务部门“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6月,各级税务机关共公布“黑名单”案件2781件,同比增加8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
稽查局巡视员李国成在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上半年,将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推进联合惩戒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要工作内容成效明显
工作的进展。他表示,这主要体现在加强“黑名单”公布、确保税务部门惩戒措施落实到位、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
李国成介绍,在加强“黑名单”公布方面,自2010年6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10340件。其中,2018年1-6月,各级税务机关共公布“黑名单”案件2781件,同比增加8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其中,偷税漏税497起,占1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50件,占74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234件,占8。5%。
据了解,为确保税务部门惩戒措施落实到位,税务总局已组织各省税务部门认真开展对“黑名单”当事人惩戒情况的自查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务检查。据统计,截至2018年6月,各级税务机关已对15080名“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惩戒。比如,直接责任人登记注册的其他企业信用降至D级554户;严控发票6170张;严格办理出口退税1406笔;增加税务检查频次3500户次。
李国成表示,在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方面,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对涉税联合惩戒工作的牵头推动作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李国成介绍,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在慈善捐赠、公共资源交易、婚姻登记等领域参与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近十份;会同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出台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文件,将“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纳入限制范围。
数据显示,全国36个省级税务机关已将上半年公布的2781份“黑名单”全部推送至
同级相关部门落实各类联合惩戒措施1万次,进一步加强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对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截至2018年6月,公安部门配合税务部门阻止1926人出境;6737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向金融机构推送7456名当事人限制融资信贷;此外,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配进口关税配额等方面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的“黑名单”当事人还有1万人。
此外,为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税务总局还在失信惩戒机制中建立了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并积极推动落实。李国成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中,有172名“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被撤回公布。同时,向实施联合惩戒管理的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
李国成表示,下一步,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公布“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的综合社会效应,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优质税收环境。
作者:孙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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