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财政局会计证年检时间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8-30 09:41:50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97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民注会(2019)17号
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学乐佳人民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省将于2019年2月至6月组织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会报送年检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核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一)注册会计师是否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二)注册会计师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三)注册会计师是否执行过注册会计师业务;
(四)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是否履行会员义务;
(5)注册会计师在财务会计行业管理网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录入。
三。年检条件
(一)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年检:
1.被依法撤销注册,或者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2.未在事务所全职执业;
(三)自行停止注册会计师业务一年;
4.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5.受到刑事处罚的;
6.以欺骗、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7.其他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二)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通过年检:
1.研究所
事务所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注册会计师本人接受暂停执业处罚;
年度培训周期内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
3.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IV.需提交的资料
(一)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各事务所在完成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按规定时间向我会报送以下资料:
1.事务所开展的年检自查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
3.《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登记表》;
4.近期(2019年2月-3月开具)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材料或退休证明复印件;
5.注册会计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原则上应由所在事务所缴纳。因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社保仍由国有企业兜底的,须提供相关改制证明材料。
6.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团建统一战线统计表、党员情况表、青年情况表;
7.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联系方式表;
8、《不参加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登记表》;
9.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10、《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因表格太大无法打印,只需提供电子文档);
11.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换发新证照片汇总表;
12.注销登记申请表;
年度事务所财务资料(详见《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务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14.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以上1-9项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其他资料
为深入实施行业信息化战略,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基础信息,方便协会各部门随时相互验证
关于原始档案,我会结合今年注册会计师资格检查工作,决定建立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电子档案。请与各事务所合作,提供以下信息的扫描版本:
1.注册会计师相关情况
(1)身份证件(扫描件姓名注明“身份证件-***”)
(2)全科医师证(扫描件名称注明“全科医师证-***”)
注:请将“***”改为姓名
2.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相关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名称注明“工商营业执照-***”)
(二)执业许可证批准书(扫描件名称注明“执业许可证批准书-***”)
(三)执业证书(扫描件名称注明“执业证书-***”)
注:请将“***”改为事务所(分支机构)的简称
以上资料原则上需持原件扫描。无法取得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后扫描。
五、年检相关要求
(一)关于系统信息更新
事务所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年检与事务所综合评价、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更新相结合。各事务所在参加年检前,必须对财务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信息进行更正和更新。
财务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等)有误的,须在系统“备注管理”-“基本信息变更”中提交变更信息,并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及扫描件,审核后报财政部备案;如果一般信息(如国籍、电话号码、工作履历等)不正确或不完整,事务所可以在系统中自行更改。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有误或注册会计师人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提交说明材料。
(二)分支机构年检资料报送
省外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年检相关资料由总机构背书,并加盖总机构公章;总行也可以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注意见,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对我省事务所设在省内的分所,注册会计师年检相关资料由总办审核,背书并加盖总办公章,总办和分所资料一并报送我会。
我省跨省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注协承担。
(三)关于培训合格证
2018年,在未提供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参加省注协、厦门市注协、中注协委托全国所组织的各类培训;注册会计师从外省调入我省且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没有注册会计师学时信息的,需提供省级中注协出具的学时证明;符合2018年度不参加继续教育条件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提供《20XX年度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免予参加继续教育申请表》及相关证明。
(四)年检不合格或者不参加年检的人员
我会对年检不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已离开事务所且不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表,证书由事务所收回并上交我会;自愿转为非执业会员的,请在我会发出注销登记通知后,及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由执业转为非执业)》,向我会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
(五)党建、群建统战相关信息填报
会计师事务所应如实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团建统战统计表》《会计师事务所党员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青年情况表》,并与年检资料一并报送我委。
(六)年检不合格的合伙人(股东)
对年检不合格的合伙人(股东),省注协将及时与省财政厅会计处沟通,涉及合伙人(股东)未取得连续成果的
遇有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的,事务所应当在自查报告中说明情况和整改措施。
(七)关于注册会计师更换问题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年检登记”或“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登记”栏已满的,请填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换发新证人员照片汇总表》,在相应位置粘贴相关人员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本人为其换发新证。
(八)注册会计师直接报送的年检材料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于3月20日直接向我会报送《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1.已调离原事务所、拟加入其他事务所或正在申请设立事务所;
2.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负责人;
3.与事务所存在争议,经协商事务所仍不愿为其办理年检手续。
六、年检时间表
第一阶段,自查预审阶段。各事务所应于2月28日前组织本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学习本通知有关规定,开展自查,如实填报年检相关表格,认真准备年检相关资料,核对更新财务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为缓解现场审核压力,提高年检效率,请各事务所在自查预审阶段提前提交年检相关表格电子版,以及年检自查报告扫描版(包括年检组织情况、自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和异常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需标注“2019年资格检验数据-***坚定”),本人通过邮件回复预审结果后,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年检材料。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纸质年检资料。为避免年检过于集中,请各事务所分别举办以下时段
我找个时间来办理年检。
3月4日至7日,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3月8日、11-13日,厦门市;
3月14日,三明市、南平市;
3月15日、18日,漳州市、龙岩市;
3月19日至20日,泉州、莆田、宁德。
我会根据财务报告备案、执业质量检查、继续教育、人事、党群统战等情况,对各事务所信息进行审核。年检合格的,在证件材料上加盖年检专用章,证件由各商行带回;如有问题,证书将由我会暂时保留,以便进一步核查。
第三阶段,对年检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名单进行公示。同时,我会组织人员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涉及注册会计师资格投诉举报的事务所。
第四阶段是公布检查结果,对年检不合格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
(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本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情节,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批评或注销登记。
(三)年检不合格、暂缓年检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自协会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资格检查结果以来,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根据中注协要求,暂停检验的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被暂停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四)为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年检期间原则上暂停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5)年检时,财务报告备案、党务工作请联系综合部(行业党办);注册会计师进修培训请与考试培训部门联系;相关事项
业务监管问题请联系业务监管部门;其他问题,请与注册和信息管理部门联系。
联系人
登记和信息管理部门:18823719231、87097017
综合部(行业党办):18823719231、87097011、87097233
考试培训部:18823719231、87097233
业务监管部门:18823719231、87097005、87097002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
2.《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登记表》
3.《会计师事务所党建群建统一战线统计表》
4.会计师事务所党员青年情况表
5.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联系方式表
6.《不参加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登记表》
7.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8.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换发新证照片汇总
9.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10.注销登记申请书
11.向非执业会员转任注册会计师申请表
1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免20XX年继续教育申请表》
2019年2月18日
附件下载>>>返回学乐佳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