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乐佳会计培训电话 联系我们:13826552124

下载APP

登录

中小学会计账保存多久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8-17 11:36:1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54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性和经常性两类。定期存放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 (1)永久性:保管会计档案的清查、销毁会计档案的清查、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期:固定资产报废清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后,固定资产卡账保存5年; (4)3年:月度和季度财务报告; (5)L5年:其他。包括所有会计凭证、总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转账清单。 扩展信息: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辅助账簿; (三份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会计档案保存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等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以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真实有效,并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所使用的会计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地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 办公、审批等必要的审签手续; (三)所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和利用电子会计档案,满足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建立电子会计档案与其他相关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止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且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只能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单位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简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整理归档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编制会计档案清册 新《管理办法》对电子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移交、销毁等作出了相应规定,主要包括: 一是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围,规定会计档案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二是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对内产生、对外接收的电子会计数据只能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三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档案格式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阅览平台一并移交。四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机构监督销号。 近年来,国家档案局以 调整了海关和企业文书资料的定期保管期限,《机关文书资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和《企业文书资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将企业管理档案和机关文书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别统一为10年和30年。 此外,会计卷宗是很多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民事案件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但大多数会计卷宗的最低保管期限不到20年。 便于单位档案统一管理,结合会计档案实际利用需求,我们将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由原来的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大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大类,将原附表1、2中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统一规定为10年,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统一规定为30年。其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参考: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