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会计复试真题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8-17 09:37:45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59
育明教育小李老师分析: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科学院录取博士7人。
2021年招生博士研究生分数线为:
(1)专业基础课笔试45分;
(2)专业课笔试60分;
(3)科研基础和科研潜质面试60分;
(4)外语听说面试60分;
(5)总分60分。
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考博招生信息: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制招生管理办法》,2021年起博士研究生招生试行“申请-考试制”选拔模式。为确保2021年博士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申请方案。
一、学院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学部始建于1952年。2003年9月,在原会计部的基础上成立。是全国高校中规模最大的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在全国会计、审计、金融教育中居于领先地位。
学院办学水平完备。1978年恢复招收专业本科生后,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7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4年,学院成为全国22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学院之一。2004年成为首批21所具有“会计硕士(MPAcc)”资格的试点院校之一,2012年成为首批32所具有“审计硕士(Maud)”资格的院校之一。2007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研究院不断完善学科体系,学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继2002年被北京市授予“北京市重点学科”后,2007年9月被教育部授予“国家重点学科”,同年《管理学》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2007年12月
月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06年、2007年、2011年,学院连续三次获得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全国注册会计师(CPA)专业教学质量评估”第一名。2009年《产学研合作,打造管理精品课程》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同年,《管理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高级财务会计》被评为“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2013年,《会计与价值创造》被评为全国优秀视频公开课。6部教材被评为教育部“十一五”、“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
研究院拥有一支以资深教授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高学历、年轻化、国际化师资队伍。学院教师包括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支撑人才”、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财政部技术带头人、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48%的教师有出国深造经历。
在博士培养方面,我院自2014年起申请试点实施“本科免试-硕博连读”政策,2019年起采用博士生导师团制招生方式,在博士培养全过程吸纳更多优秀师资资源。目前,博士研究生参与高水平论文和学院教师标志性成果的学位已达到并稳定在较高水平。在就业方面,近年来,我院越来越多的博士毕业生选择到高校任教,得到越来越多知名高校的认可和聘用。
二、招生名额
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申请考试系统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5人。普通计划定向就业人数和专项计划招生人数由学校后期下达。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位要求之一
:
(1)已取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和攻读非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报名时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报名结束前已取得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
5.根据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二)原为委托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的考生,须经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服务单位因报名问题产生双方纠纷,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名的,责任自负。
6.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信不少于两封。
7.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体检要求。
8.熟练掌握外语。应聘者可提交以下有效外语水平证书,具体如下:
(1)托福成绩90分以上(3年内);
(2)GRE成绩310分以上(3年内);
(3)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
(4)雅思成绩(A类)及以上(3年内);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3年内);
(6)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八级考试(3年内);
(7)参加英语国家或地区以英语授课的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3年内);
(8)本次报考资格评审结束前中央财经大学组织的外语笔试合格。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24时前。
(二)申报材料提交形式:采用网络远程评审方式(报名阶段提交电子版材料,后期提交原件或纸质版核验),邮箱:CUFEKJPHD。
(三)申报材料内容:
1.报名系统导出个人信息页面。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硕士学位成绩单。
4.符合申请条件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5.熟悉申请人情况的专业教师填写的附件《专家推荐信》两份(须由2名相关学科高级职称专家单独推荐、手写或电子签名)。
6.完成《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申请博士研究生研究》及表中要求的附件材料(发表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原件扫描件;出书需提供封面及版权页扫描件;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证书或结项证书扫描件。其他学术研究材料提供本人姓名页清晰扫描件。)
7.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学习和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绩、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思路等;不设固定模板,由申请人自由撰写,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8.完成的《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申请博士点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9.学位信息核验材料
展示+录屏形式的个人陈述MP4格式视频资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文件命名方式为“系统内报名号+申请人姓名+2021年申请审核”),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四)提交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第1-9项按顺序合并为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文件命名方式“系统内报名号+申请人姓名+20”
21复核申请书“。
2.邮件主题为“系统内报名号+申请人姓名+2021年申请审核”。提交时请仔细核对,切勿重复提交。
3.对任何环节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
2002年管理学基础:考试包括管理学(35%)、西方微观经济学(35%)和计量经济学(30%)。
01《管理学》斯蒂芬·P·罗宾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十三版
02《管理全球化视角》赵丽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03《管理学》,瑞奇·W·格里芬主编,中国市场出版社2008年第9版
04近两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学报出版社
0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近两年的《管理世界》杂志
06《微观经济学》,罗伯特·S·平代克、丹尼尔·L·鲁宾菲尔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8版
07《研究生西方经济学》(微部)高宏业、吴一锋、刘凤亮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二版
08计量经济学潘胜初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
3004
01《会计研究方法论》,吴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0版
02《会计研究杂志》中国近三年研讨会
03“审计研究”中国审计学会近三年
五、复试信息
(一)评审阶段安排
1.专业基础课笔试安排:专业基础课考试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2.专业课考试安排
我院专业课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2小时)。
专业课笔试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中财楼三楼6号案例教室
专业课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掌握情况。
(2)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只有通过专业课笔试的考生参加本次考试。科研基础及潜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同时进行,均采取面试形式。科研基础和潜力测试结束后,每位考生直接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6日全天。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将通过短信或钉钉通知。请注意信息。
面试地点:具体教室短信或钉钉通知。请注意信息。
面试考核流程及考核内容:
①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②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测试:考试采用随机抽题方式。
科研基础测试重点考查考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和前沿动态研究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在本学科领域发展起来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备按照专业培养要求进行科研创新的意识和能力。
对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的测试,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随机抽题方式。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侧重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主要从语音的正确性、语言使用的准确性、流利性、理解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
(三)成果计算方法
考核总成绩=基础课笔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20+(科研基础和科研潜质测试)
面试成绩*9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70
所有分数满分100分。
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基础课程笔试未达到学院划定分数线的,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科研基础和科研潜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外语听说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原则
我院按照一般计划非定向就业、一般计划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进行分类。报考同一类别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序,在招生名额内由高到低录取。
除成绩不合格外,其余不予录取: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予录取;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的,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发生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