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证年审表格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8-15 10:19:26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99
紧急!国高的表彰和培育将于6月26日入库!(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第一批)
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关于印发《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申报指南》的通知
节日快乐,大孩子们
各有关单位: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申报指南已经发布。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附:深圳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报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二、设置依据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2016)32号)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国科火(2016)195号)
(三)《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
(四)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函》(深财教函(2020)80号)
(五)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鉴证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税函(2020)57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核定数量:没有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批。
四、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有效期内发证日期为2018年或2019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有效期内发证日期为2017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
如发生变更,须在申请认定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
(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从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从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还须申请高新技术认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转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具有技术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四)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五)从事研究开发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人;
(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规定: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近一年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九)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注: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须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同一批次申请。
五、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科技产业
服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并提供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纸质文件;
(二)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准文件、认证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体现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标准制定等情况,知识产权权利人应为申请企业)、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受理或结题项目应附受理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总体情况、转化形式、应用成果逐项说明)、研发组织管理情况(总体情况的具体说明及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原件;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信息材料,包括在职、兼职、临聘人员数量,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火(2016)195号)及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规定,中介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二)年度承担认证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全年月均从业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人,且全年月均从业人数在20人以上。
(三)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
技术型企业认定的相关要求。
(四)专项审计报告需报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且封面含有防伪标识。
2.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的条件
(一)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列入深圳市税务局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名单。
(二)专项鉴证报告需向深圳市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平台()或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封面含防伪标识。
企业应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
(七)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复印件;
(8)上一年度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销售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页码,装订成册(装订),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和申请年份。只需一份书面申请材料。对涉密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进行解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申报企业只需在申请表和承诺书封面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整体加盖骑缝章。申请材料的其他页数不需要申报企业盖章。中介人只需在以下表格的盖章处盖章,其他页面无需中介人盖章:
1“七、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汇总表”;
2“8.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九、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
申请认定前,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进行注册登记,行政区域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信息须与申请表一致)。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提交的表格需通过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七。接受器官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
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26日(截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
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0日(截至17:45)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2020年7月11日-2020年8月3日(截至18时)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工作日):
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21日(截至17:45)
温馨提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市民中心业务受理大厅人员聚集。书面材料的受理按照企业申报时间分批有序进行。网上申报完成后,我委将通过政务短信告知企业书面材料具体受理时间。请各申报企业确保申报中联系人、法人手机畅通,并按照短信通知时间及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三)联系电话
1.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和纳税申报表的税务师事务所条件咨询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条件的咨询
3.关于其他问题的磋商
(四)受理地点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大厅18-28号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审批程序
企业自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注册-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DD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评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审核认定固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审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告、发证-市科技创新
新一届委员会确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条件--市科技创新委公示公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名单
十、审批时限
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明及有效期
证书:证书
有效期:三年
十二。审批法律效力
申请高企认定的单位凭认定文件享受市级科技研究开发资金认定税收优惠政策和奖补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没有年度审查
附: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特约认证税务师名单
声明:市科技创新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申报单位申报事项,申报单位须自主申报。凡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请,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技创新委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及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向市科技创新委举报。
申报单位提供的无防伪标志封面(未备案)或属于虚假防伪标志封面(未备案)的审核/鉴证报告,市科技创新委不予采纳。经核查发现相关审核/鉴证报告虚假的,按照我委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备注:
1.申报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申报条件的,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付款收据;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发表的文摘,通过转让、赠与、合并等方式取得的知识产权,应当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利人时,应当提交申请时仅由一个权利人使用的承诺
书籍;
3.科研项目立项证明:项目变更的,应提供项目变更审批材料,验收或结题的项目应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4.科技成果转化:对整体情况、转化形式、应用成果等进行逐项说明。成果可从专利、技术诀窍、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成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5.研究与开发的组织与管理:研发组织与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制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户;研发机构和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组织实施成果转化、激励奖励制度,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科技人员培训进修、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回学乐佳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