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会计培训网上授课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8-08 11:48:39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92
“会计继续教育简介”学乐佳从上海市财政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中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杨浦会计人员可登录上海市财政局学习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详情如下:
1.继续教育的对象
上海市杨浦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应当参加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完成信息登记的,应当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审计;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和费用(支出)的核算;财政成果(政府预算执行成果)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会计监督;会计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的人员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人员可以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参加任何形式的继续教育,取得相应学分。为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取网络形式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名单将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大力推动国有企业和非上市企业深入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财政主管部门可组织辖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有针对性地开展
面对面的性培训。财政主管部门组织面对面培训的具体要求如下:
1.汇报年度面授培训计划。组织面授培训的财政主管部门应于5月31日前将2022年面授培训计划(至少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授课师资、培训人数、培训时间、经费等)报市局会计处备案。未报备的面授培训,相关学员的继续教育不予市局备案。面授培训费用应通过预算安排解决,原则上不得向学员收取单项费用。
2.提交开学信息。每期面授培训班开班前,财政主管部门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局会计处报送开班信息(内容至少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址、培训主题、授课师资、课程安排、培训人数等),市局会计处将对培训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提交学员信息。面授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财政主管部门将培训总结和实际参训人员信息表报送市局财会科(信息表采用excel格式,字段名称为:有效身份证号、姓名、结业时间、学习内容、财政部门、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代码、年份、通过方式、公共科目学分、专业科目学分、总学分、备注)。经审核后,由市局会计部门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的,市局会计处不再受理。
3.继续教育学分及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低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低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022年继续教育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技术、财政预算相关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务
以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与诚信建设制度、反电信诈骗知识等,公众需求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现代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素养知识等,2022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详见附件,选考科目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
4.时间安排
上海市杨浦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原则上应于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
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后15个工作日,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5.费用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应当公开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不得搭售其他任何课程和商品。
6.登录入口
点击进入2022年上海杨浦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