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会计证信息变更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8-05 09:47:46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18
常州金坛会计如何变更税务登记证?你需要带什么资料?
关于办理公司税务登记证变更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税务登记一般变更(凭税务登记证出具)
(1)办理地点:各行政审批中心办税服务厅
(二)申请条件: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者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也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行政审批中心或者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资料要求:
1.企业纳税人申请一般税务登记变更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变更表》,同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供: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③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新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不动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买卖合同等合法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四)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应提供:
①变化
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五)变更登记类型和单位性质的,除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外,还应酌情提供相关资料。企业改制变更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改制批复。
2.个人纳税人在申请办理一般税务登记证变更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变更表》,同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当提供: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买卖合同等合法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三)变更经营范围的,应提供: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四)办理时限:窗口受理,符合要求,当场办结。
(五)法律责任
对未按规定变更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依据《学乐佳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学乐佳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税务登记跨区域变更
(1)办理地点:各行政审批中心办税服务厅
(二)申请条件:
各县(市)区城区分局与税务分局之间的纳税人,因实际经营地址变更需要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以及因从事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等需要转入专业管理分局管理的,均属于该业务范围。跨区域变更登记业务
包括迁出业务处理和迁入业务处理。对跨市区、县(市)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要求,由迁出的主管税务机关注销登记,迁入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三)资料要求:
(一)税务登记变更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纳税人关于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证明文件;
(5)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发票领购簿、委托凭证、领用票等)。
(四)办理时限:窗口受理,符合要求,当日办结。
(五)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申请跨区域税务登记变更,资料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
(二)内循环迁出分局管理员审核确认,完成迁出资料准备,并签署迁出分局分管局长意见。
(三)数据内部流转至行政审批中心,由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完成跨区域变更业务涉及的系统操作。
(四)对持有迁出分局核准的《税务登记变更申请表》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中心当场办结。
三。法律责任
对未按规定变更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依据《学乐佳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学乐佳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南通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回学乐佳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