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奖补会计分录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08-04 11:59:04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1
(湖南财经)
人社部、财政部: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壮大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现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如下。
一是合理确定和调整培训补贴标准。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是保证培训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市(地)级以上(含市,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结合培训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培训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教学改革、培训设施设备升级等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成本,以及培训耗材、训练场地租金、培训时间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含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下同)。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补贴标准。2021年第一季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牵头组织评估,合理调整补贴标准。鼓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针对全省不同地区、不同职业(工种)制定差异化培训补贴标准,加强工作指导落实。
二是提高培训针对性。各地要把援企稳岗作为提高培训针对性的重要举措,做好以工代训扩就业稳就业工作,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直到2021年12月。以工代训注重岗位培训,无需单独组织培训。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出具培训合格证。对通过大数据比对能够核实企业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职工花名册和支付银行对账单。以工代训补贴不纳入一年三次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三、加大培训补贴资金对企业工作的直接补充力度。强化企业培训主体作用,聚焦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和实体经济发展,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组织企业开展针对性、定岗性培训。对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资金要按规定直接补贴到企业。企业(涉密企业除外)申请直补培训补贴资金时,需提供培训计划、学员签到表、培训视频资料等资料,无需开具培训补贴发票。企业、院校等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后申请培训补贴资金,在符合相关法律制度的条件下,可自主使用。鼓励各地按规定探索开展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可以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
四、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提高培训质量。完善企校双师学徒制和工学交替培训模式,创新开展“银校合作”,鼓励行业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更多优秀企业导师承担辅导任务,建立专职导师队伍。加大百万青年技能培训实施力度,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培养成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加强央地合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中央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五、优先使用专账资金。优先使用专账资金开展政府补助
培训期间符合规定的培训项目、生活费、交通补贴等可从专用账户中列支。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补贴(含生活费、交通费)范围。深入推进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农民工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等专项培训行动,开展雪乐夹河流域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培训经费监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培训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补贴性培训实名制管理,建立覆盖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做到账实相符、账实相符,加大风险防控和排查力度。对通过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七、压实专账资金管理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专账资金管理使用责任,充分发挥专账资金使用效益。各地要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畅通专户支出渠道,提高资金拨付效率。要进一步简化培训补贴申领程序,提供网上办理或快速办理等便利服务。各地不得以地域、户籍为前置条件限制劳动者参加培训和享受培训补贴。
八、强化经办服务。针对基层工作薄弱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可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各类培训机构审核、过程监管、补贴资金审核等工作,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应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进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对引进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建立严格全面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工作效果评估。对于骗取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对存在问题的第三方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合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工教研、公共实训等力量,强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力量。
九、建立专户资金划转和奖励机制。地方专账资金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省(区、市)不同地区之间调剂使用,适当向培训需求大、培训任务重、培训工作好的地区倾斜,确保各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建立专账资金与培训绩效考核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分配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将充分考虑各省(区、市)专账资金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21年2月1日
学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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