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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行结算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18-09-01 15:50:4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0 今天学乐佳深圳财务培训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内容的就是,关于各单位办理结算应遵循哪些基本要求,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各单位在办理结算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去的各项规定。
 
二、各项经济往来,除了按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可以使用现金以外,都应办理转账结算。
 
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办理转账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内资金保证支付。
 
四、各单位办理结算应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毛证,并按规定正确填写。
 
五、银行、单位办理结算应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结算原则。
 
六、银行按照结算办法的规定审查票据和结算凭证。当收付双方发生的经济纠纷时,应由其自行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司解或裁决。
 
七、银行依法对单位、个人的存款进行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其他部门和地方委托监督的事项,各银行均不受理,也不代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单位存款的正常支付。
 
八、各单位在办理结算时,应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九、各单位办理结算,因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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