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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计培训 现金管理的七原则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18-08-10 14:10:46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0     在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为库存现金,是存放在企业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与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在这里,学乐佳深圳财务培训小编对“现金”一次要解释一下,依国际惯例解释,意思是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包括法定货币和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都视为为现金。所以,现金在理论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是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包括了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流通证券、银行存款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擅自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要在当天送存开户银行,如果不能的,要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在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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