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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19-04-24 16:04:24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0

  从字面角度上来看,混合销售与兼营容易给人一种二者为同一含义的错觉,很多朋友可能都会这有这样的感觉。虽然二者字面含义上相似,但不可混为一谈。下面就由会计培训小编为您解答!

  首先,混合销售是指,纳税人从事业务时,一项业务收入的取得与另一项业务分不开的销售行为;而兼营是指,纳税人从事业务时,各种业务收入的取得互不关联的行为。

  注意:

  1、混合销售:①在同一项业务中,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②所取得的收入都来自同一个购买方;

  ③ 产生业务时只征收一项税。

  2、兼营行为:①在两项业务中,既涉及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也涉及非应税劳务;

  ②业务发生时,既不是一个购买者也不是同一项销售行为。

  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销售额=货物销售额+服务销售额,按纳税人的经营主业来进行增值税的缴纳。

  兼营:主要是看核算水平,分别核算,则选择分别适用的税率或相应的征收率;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征收率。

  以上即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混合销售及兼营行为之间的区别,大家看完是不是觉得可以分清了呢?好啦,还有啥不懂的想进行更深入了解的,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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