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人人都必须熟记的6个时间点!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19-01-23 16:33:53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0
今天
深圳财务培训小编给大家说说关于社保,人人都必须熟记的6个时间点!一起看看!
时间点、一1个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时间点二、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管在什么公司工作,试用期最长都不得超过6个月。
时间点三、36个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要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时间点、四60天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之日60日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时间点五、1年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以后,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时间点六15年
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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