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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河南补贴,2024河南初级会计补贴在哪里申请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4-07-18 08:44:47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2724

初级会计师河南补贴

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河南省对于初级会计师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补贴标准

  1. 不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的补贴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 技能提升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例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 申请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可查。

    2. 申请时间限制: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 补贴领取流程

      1. 申请: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 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个人或企业集体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失业保险个人参保信息比对和参保年限确认等工作。

      3. 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职工名单,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职工数据按月汇总,并向统筹地区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财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拨入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4. 注意事项

  • 补贴的具体金额可能会根据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 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实施细节和领取条件,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 河南省对于初级会计师的补贴主要包括了不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的补贴标准、申请条件、补贴领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并利用相关的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