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乐佳会计培训电话 联系我们:13164701205

下载APP

登录

中级会计股权转让,中级会计股权转让法律规定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4-06-17 08:06:1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4596 中级会计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概念股权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东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在中级会计职称的考试中,股权转让是一个重要的考点,特别是在经济法部分。

股权转让的类型股权转让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股东之间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和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股东之间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转让通常比较自由,不需要征得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在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的实施程序股权转让的实施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步骤: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

注意事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则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股权转让的金额、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时间、办理股权变更的时间、违约责任的约定。

主要来源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的官方指南和权威复习资料,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根据这些资料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