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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结算方式,结算会计分录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4-07-30 08:01:00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608

初级会计师结算方式概述

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结算方式是一个重要的考点。结算方式是指经济主体之间经济往来(如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权债务清算等)的款项收付的程序和方法。主要的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汇兑

概念及适用范围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分为信汇(邮寄)和电汇(电报)两种形式。

办理汇兑的程序1. 签发汇兑凭证: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且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 银行受理:汇款回单仅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 汇入处理: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若未填明“现金”字样,由汇入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

  • 撤销和退汇1. 申请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需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电汇回单。

  • 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后,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 托收承付

    概念及适用范围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单位之间的异地商品交易。

    办理托收承付的程序1.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应及时通知付款人。

  • 承付期: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审查核对,安排资金。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

  • 付款: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视为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 逾期付款: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按逾期付款处理。

  • 拒绝付款: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不符、货物不符、货款已支付或计算错误等。

  • 重办托收收款人对被无理拒绝付款的托收款项,可委托银行重办托收。经开户银行审查确属无理拒绝付款的,可以重办托收。

    特殊情况处理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委托收款

    概念及适用范围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

    办理委托收款的程序1. 签发托收凭证: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 委托:收款人将托收凭证和债务证明提交给银行。

  • 付款: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立即支付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 结算方式是初级会计师考试中的重要考点,主要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每种结算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办理程序。掌握这些结算方式的基本概念和操作流程,对于通过初级会计师考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