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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初级会计师审核通知,深圳市初级会计考后审核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4-07-14 08:01:27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716

深圳市初级会计师审核通知

根据《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2024年度初级会计师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所有在深圳市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审核地点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审核地点设在深圳市财政局及其下属各区财政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 深圳市财政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联系电话:0755-123456782. 罗湖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3088号联系电话:0755-876543213. 南山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科技中二路1号联系电话:0755-987654324. 宝安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2001号联系电话:0755-123456785. 龙岗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0号联系电话:0755-87654321
  2. 四、审核所需材料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初级会计报名信息表;4. 考试合格成绩单;5. 户籍证明(如非深圳户籍考生需提供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证明);6. 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五、审核流程1. 考生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审核地点;2. 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在现场签署《初级会计资格审核确认书》;4. 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在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初级会计证书。

    六、注意事项1.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逾期未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2.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记入会计诚信档案;3. 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证书领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领取初级会计证书:

    1. 邮政快递申领:考生可在审核通过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邮政快递服务,证书将通过EMS快递至考生指定地址(投递区域仅限于广东省内);2. 现场领取:考生可在审核通过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2. 八、咨询方式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深圳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755-12345678,(http://www.szfinance.gov.cn)获取最新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