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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诉讼时效,初级会计师证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4-07-11 08:01:05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587

初级会计师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

诉讼时效是民法中的一项制度,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目的是鼓励权利人及时行使其权利,避免因长期拖延而产生的不确定状态。

诉讼时效期间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这意味着,如果权利人在此期限内不行使权利,法院将不再对其进行保护。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某些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例如,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等。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这是权利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最长时间。但如果超过20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则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并非所有的民事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例如,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等都不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这称为诉讼时效的中断。而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这称为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效力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法院将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提出抗辩,法院必须“装聋作哑”,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此外,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以上就是关于初级会计师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需要注意的是,因此在备考过程中应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