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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行政复议,初级会计师行政复议怎么申请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4-07-07 08:00:49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3527

初级会计师行政复议

初级会计师行政复议是指会计专业人员或组织对其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查的一种法律制度。以下是关于初级会计师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

行政复议范围

初级会计师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而以下事项则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2.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行政复议程序

申请时间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参加人和机关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通过上述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时,申请人应当确保所提出的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并且所提供的事实和理由充分、合理。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以免错失救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