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在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存在其他法定原因的情况下,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这是一种第二顺序权利,也称为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了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包括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票据追索权的存在是为了弥补付款请求权的局限,保障持票人的利益得以实现。
行使票据追索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获得有关证明:持票人必须提供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这些证明,则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会受到限制。
通知期限:持票人自收到相关拒绝证明之日起3日内通知其前手,并同时向各票据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票据追索权和再追索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之后,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而再追索权是指受到追索而偿还了票款的人因取得票据上的权利而向其前手再追索的追索权。简单来说,追索权是第一顺序权利,而再追索权是第二顺序权利。
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如果有多名保证人,则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保证人在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取得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但如果是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以上信息涵盖了初级会计师需要掌握的关于票据追索权的基础知识。
热门资讯
保定初级会计师拿证,河北省保定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
初级会计师课件和题库,初级会计师课件和题库的区别...
2015初级会计师证,2015年初级会计证书图片...
初级会计师课本有几本,初级会计师多少钱报名...
初级会计师新旧教材,初级会计师教材什么时候更新...
安溪县初级会计师证,初级会计师证有价值吗...
初级会计师网课教材,会计初级网课资源...
初级会计师男生多吗,初级会计师一年考几次...
初级会计师审核要本人,初级会计师审核要本人去吗...
初级会计师买那些书籍,初级会计书籍推荐书目...